根据校发[2015]24号文件精神,我校成立了“吉林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”,主要负责学校范围内动物实验的伦理福利审查工作,2018年9月1日,《GB/T 35892-2018实验动物 福利伦理审查指南》正式实施。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动物实验福利伦理审查质量,规范审查程序,服务科研工作,依据新颁布的国家标准,对我校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。
审查工作程序如下:
1.审查范围:用于科学研究、教学、生产、检定已经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(包括实验动物、实验用动物、畜牧牲畜、野生动物活体及其活体采集样本)。
2.课题负责人需参加吉林大学实验动物设施准入培训(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),考核合格,取得实验动物设施准入证号。培训有效期5年。伦理申请只接受课题负责人在职教职工申请,不接受研究生申请。已培训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在附件1中查询证书号码。
3.所有审查要求依据《GB/T 35892-2018实验动物 福利伦理审查指南》,见附件2。
4.为了简化课题申请中伦理福利审查程序,申请课题设计伦理福利审查填写附件3。课题申请中涉及的伦理福利审查不得用于进一步实验开展,不得用于论文发表。实验开展前必须重新申请伦理福利审查。
5.实验动物伦理福利审查必须在课题及实验开展前申请!需对详细的动物实验方案进行福利伦理审查!课题开展前,课题负责人向委员会提出申请。实验动物必须在具备“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”的机构开展,实验动物来源机构必须具备“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”,并提供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。填写附件4审查表。
6.以下情况申请不予受理。
(1)申请人未参加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,未取得培训编号。
(2)动物来源不清。
(3)未在合法动物实验设施开展动物实验,以下设施为合法动物实验设施。
实验动物中心:SYXK(吉)2021-0006(SPF级大鼠、小鼠、豚鼠实验观察),SYXK(吉)2020-0004(普通级兔、豚鼠、犬实验观察);
动物医学学院:SYXK(吉)2021-0001(涉及病原微生物的SPF级大鼠、小鼠、鸡二级生物安全实验观察);
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:SYXK(吉)2018-0015;
公共卫生学院:SYXK(吉)2021-0002,SYXK(吉)2021-0001;
基础医学院:SYXK(吉)2017-0003,2018-0001;
吉林大学第一医院:SYXK(吉)2018-0006,2017-0001。
目前委员会仅接受拟在:实验动物中心、动物医学学院和生物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展动物实验的申请,拟在其他设施开展动物实验的申请,请联系相应设施的老师。
(4)动物实验后补交申请。
7.所有伦理福利审查通过办公邮箱审核,邮箱将保留所有申请过程及结果,以备管理部门监督查询。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仅接受在职教职工申请,请以吉林大学教工邮箱(@jlu.edu.cn)发送。
“审查表”电子版发送到吉林大学实验动物伦理福利审查专用办公邮箱:IACUC@jlu.edu.cn。
申请初审周期约为10个工作日。委员会将尽快将审查结果反馈申请人。为保证课题进度,请申请人合理规划审查时间。
相关审查表格及动物麻醉、安乐死及术后镇痛要求见附件。
联系人:权福实,18686669500。
附件1:从业人员培训证书编号-公示(更新至2021年11月第十七期培训)
附件2:GB2018-35892-伦理福利审查指南
附件3:课题申请用模板
附件4:实验开展前申请模板(注意使用正确的模板)。
附件5:实验动物安乐死推荐方法
附件6:实验动物麻醉推荐方法
附件7:实验动物术后镇痛的要求
附件8:吉林大学实验动物伦理福利审查PPT讲稿
附件9:涉及病原微生物要求
附件10:涉及大动物及野生动物的要求
吉林大学实验动物中心
2022年2月14日